對於現存樓宇,屋宇署提供的服務包括減少因違例建築物和廣告招牌而造成的危險和滋擾;向市民推廣適當地修葺和保養舊樓,排水渠及斜坡的意識;考慮和審批改動及加建工程;改善樓宇的消防安全措施,以及就處所是否適合獲發指明商業用途的牌照提供意見。
對於新樓宇,屋宇署負責審核及批准建築圖則,就建築工程及地盤安全的事宜進行審查,以及在新樓宇落成後發出佔用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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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檢日期: 2010年 7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