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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業 人 才

職系

職責

屋宇測量師
  • 審核建築圖則,並處理關於發牌、施工同意書、佔用許可證的申請;

  • 審核並處理小型工程的圖則及相關的核證報告;

  • 審查正在進行建築工程的地盤及已完成的小型工程,並視察違例建築工程、樓宇、渠管及斜坡/擋土構築物的狀況;

  • 評估現有樓宇的消防安全措施,並指明進行所需的消防改善工程;

  • 為未有遵從法定命令/通知書的個案,以及樓宇、渠管及斜坡/擋土構築物的緊急工程,訂定工程要求及監督有關工程的進行;

  • 採取所需的管制行動,並不時檢討與建築物有關的法例、標準及作業守則;及

  • 處理有關訴訟個案的事務,並就違反《建築物條例》的事項展開檢控/紀律行動。

結構工程師
  • 審核結構圖則,以及處理關於批准及同意展開工程的申請、進行實地視察,並就結構構件、地基及承重地層進行或監察有關的測試;

  • 監督建築地盤的安全及工程質素;

  • 視察及評估現存樓宇、違例建築工程、渠管及斜坡/擋土構築物的安全狀況;

  • 對未有遵從法定命令的個案,以及樓宇、渠管及斜坡/擋土構築物的緊急工程,訂定工程的要求及監督有關工程的進行;

  • 採取所需的管制行動,以及不時檢視與建築物有關的規例、標準及作業守則;

  • 審核並處理小型工程的圖則、相關的核證報告,並審查已完成的小型工程;及

  • 處理有關訴訟個案的事務,並就違反《建築物條例》的事項展開檢控/紀律行動。

 

測量主任〈屋宇〉
  • 協助審查建築圖則,以及視察私人建築項目和持牌處所的工程;

  • 協助視察樓宇和斜坡、勘測樓宇欠妥之處、小型工程和違例建築工程、安排簽發法定命令/通知/指示,以及監督由政府承辦商進行的工程﹝包括緊急個案的工程﹞;及

  • 擬備施工圖則及工程費用預算,並協助樓宇記錄管理工作。

 

技術主任〈結構〉
  • 協助審查結構設計、有關詳圖、測試報告及建築記錄,並監察及進行關於地基和結構構件的測試;

  • 協助視察樓宇和斜坡、勘測樓宇的破損和違例建築工程、安排簽發法定命令/通知書,以及監督由政府承建商進行的工程(包括緊急個案的工程);

  • 協助處理小型工程的圖則及相關的核證報告,並協助審查已完成的小型工程;及

  • 協助培訓初級人員。

 

求職人士請注意 :

當有職位空缺時,本署會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網頁(www.csb.gov.hk)及/或本地報章刊登招聘廣告。有意的求職人士可根據招聘廣告所述的申請手續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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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2011年 5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