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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項 收 費 一 覽 表

I. 查閱和複印樓宇紀錄的收費
服 務 類 別

訂 明 費 用 (港幣 $)

1. 查閱樓宇紀錄 
(a) 紙張形式
(b) 微縮影片形式
(c) 電子形式
港幣80.0元(每個檔案計)
港幣58.0元(每個檔案計)
港幣36.0元(每個檔案計)
2. 複印樓宇紀錄 
(a) 紙張形式
圖則 (核證副本)
圖則 (非核證副本) 
文件 (核證副本)
文件 (非核證副本)
每張港幣58.0元
每張港幣40.0元
每張港幣8.5元
每張港幣1.6元
(b) 微縮影片形式
圖則 (核證副本)
圖則 (非核證副本) 
文件 (核證副本)
文件 (非核證副本)
每張港幣52.0元
每張港幣34.0元
每張港幣8.5元
每張港幣1.6元
(c) 電子形式
圖則 (核證副本)
圖則 (非核證副本) 
文件 (核證副本)
文件 (非核證副本)
每張港幣42.0元
每張港幣24.0元
每張港幣8.0元
每張港幣1.4元
3. 一站式複印服務
(a) 紙張形式
圖則 (核證副本)
圖則 (非核證副本) 
每張港幣155.0元
每張港幣135.0元
(b) 微縮影片形式
圖則 (核證副本)
圖則 (非核證副本) 
每張港幣125.0元
每張港幣110.0元
(c) 電子形式
圖則 (核證副本)
圖則 (非核證副本) 
每張港幣93.0元
每張港幣74.0元
(d) 佔用許可証 (核證副本)
每張港幣45.0元
(e) 佔用許可証 (非核證副本)
每張港幣38.0元
 
II. 提 交 圖 則 須 付 費 用
收 費 類 別 訂 明 費 用 (港幣$)
A. 提 交 下 列 各 項 建 築 工 程 的 新 圖 則 或 對 該 圖 則 作 出 重 大 修 訂 :
(a) 總 樓 面 面 積 為 20 000平 方 米 或 以 下 的 擬 建 新 工 業 建 築 物
每 100平 方 米 2,160元 , 不 足 100平 方 米 亦 作 100平 方 米 計 , 最 低 收 費 8,230元
(b) 總 樓 面 面 積 逾 20 000平 方 米 的 擬 建 新 工 業 建 築 物
每 100平 方 米 1,740元 , 不 足 100平 方 米 亦 作 100平 方 米 計 , 最 低 收 費 432,400元
(c) 總 樓 面 面 積 為 10 000平 方 米 或 以 下 的 擬 建 新 非 工 業 建 築 物
每 100平 方 米 3,430元 , 不 足 100平 方 米 亦 作 100平 方 米 計 , 最 低 收 費 8,230元
(d) 總 樓 面 面 積 逾 10 000平 方 米 的 擬 建 新 非 工 業 建 築 物
每 100平 方 米 2,750元 , 不 足 100平 方 米 亦 作 100平 方 米 計 , 最 低 收 費 343,400元
B. 提 交 建 築 工 程 的 新 圖 則 或 對 該 圖 則 作 出 重 大 修 訂 , 而 該 圖 則 關 乎 總 樓 面 面 積 無 須 計 算 的 擬 建 新 建 築 物 , 或 改 動 及 加 建 工 程 , 或 其 他 並 無 建 成 新 建 築 物 的 建 築 工 程
圖 則 每 841毫 米 乘 594毫 米 的 面 積 為 11,200元 , 不 足 該 面 積 者 亦 作 該 面 積 計
 
III. 雜項收費
服 務 類 別 訂 明 費 用 (港幣$)
AI. 簽 發 為 期 12個 月 貯 油 裝 置 牌 照
45,250元
AII. 將 貯 油 裝 置 牌 照 續 期 12個 月
23,100元
B. 在 建 築 工 程 /街 道 工 程 完 成 後 進 行 額 外 檢 查 (每 次 額 外 檢 查 計 )
2,420元
C. 依 據 當 局 為 糾 正 未 符 理 想 的 測 試 結 果 而 發 出 的 命 令 , 就 渠 務 工 程 進 行 檢 查 及 測 試 (每 次 檢 查 計 )
925元
 
IV. 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岩土工程師、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及註冊專門承建商的註冊費用
收 費 類 別 訂 明 費 用 (港幣$)
A. 認 可 人 士 及 註 冊 結 構 工 程 師 及 註 冊 岩 土 工 程 師 :
(a) (i)

每 項 要 求 將 姓 名 列 入認 可 人 士 名 冊 中 任 何一 份 名 單 或 結 構 工 程 師 名 冊 或 岩土 工 程 師 名 冊 的 申 請
4,150元
(ii) 每 次 將 姓 名 列 入 認 可人 士 名 冊 中 任 何 一 份 名 單 或 結 構 工 程 師 名冊 或 岩 土 工 程 師 名 冊
335元
(b) (i)

每 項 要 求 將 姓 名 保 留 於 認 可 人 士 名 冊 中 任 何 一 份 名 單 或 結 構 工 程 師 名 冊 或 岩 土 工 程 師 名 冊 的 申 請
5年 1,200元
(ii) 每 項 要 求 將 姓 名 保 留 於 岩 土 工 程 師 名 冊 的 申 請 (只 適 用 於 在《 建 築 物 條 例 》第 53I 條 生 效 起 計 的 12 個 月 內 申 請 為 岩 土 工 程 師 的 土 木 或 結 構 工 程 界 的 註 冊 專 業 工 程 師 )
3年 855元
(c) 每 項 要 求 將 姓 名 重 新 列 入 認 可 人 士 名 冊 中 任 何 一 份 名 單 或 結 構 工 程 師 名 冊 或 岩 土 工 程 師 名 冊的 申 請
125元
B. 註 冊 一 般 建 築 承 建 商 及 註 冊 專 門 承 建 商 :
(a) 申 請 註 冊 為 一 般 建 築 承 建 商 或 專 門 承 建 商 名 冊 中 每 一 分 冊 的 註 冊 專 門 承 建 商
(i) 以 個 人 身 分 申 請 的 申 請 人 (凡 申 請 人 是 合 夥 或 法 團 , 則 指 由 申 請 人 委 任 以 代 其 行 事 的 首 名 人 士 )的 基 本 費 用 。
5,020元
(ii) 凡 申 請 人 是 合 夥 或 法 團 , 則 在 上 述 基 本 費 用 以 外 , 就 每 名 額 外 的 已 在 申 請 之 中 委 任 以 代 申 請 人 行 事 的 人 繳 付 的 費 用 。
4,140元
(b) 將 姓 名 或 名 稱 記 入 一 般 建 築 承 建 商 名 冊 或 專 門 承 建 商 名 冊 中 的 每 一 分 冊
為 期 3年 的 註 冊 費 用 為 1,180元
(c) 將 一 般 建 築 承 建 商 名 冊 或 專 門 承 建 商 名 冊 中 的 每 一 分 冊 的 註 冊 續 期
將 註 冊 續 期 3年 的 費 用 為 1,910元
(d) 申 請 將 已 自 一 般 建 築 承 建 商 名 冊 或 專 門 承 建 商 名 冊 中 的 某 一 分 冊 除 名 的 承 建 商 的 姓 名 或 名 稱 重 新 列 入 該 名 冊 或 分 冊
重 新 名 列 於 名 冊 或 分 冊 的 費 用 為 1,140元 ,  為 期 3年 的 註 冊 費 用 為 1,180元
(e) 在 屬 合 夥 或 法 團 的 註 冊 一 般 建 築 承 建 商 或 註 冊 專 門 承 建 商 在 其 註 冊 的 有 效 期 屆 滿 前 的 任 何 時 間 , 委 任 任 何 人 代 其 行 事 , 須 就 每 項 要 求 批 准 每 名 委 任 人 的 申 請 繳 付 費 用
4,3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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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200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