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的申請表格及申請核對表
申請註冊為臨時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
承建商就定罪/紀律處分/被禁止競投公共工程記錄所作的聲明
獲授權簽署人就定罪/紀律處分/被禁止競投公共工程記錄所作的聲明
獲提名為獲授權簽署人的人士的資格及經驗確認聲明
臨時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註冊事宜 獲提名的獲授權簽署人(AS)的經驗批註 (僱主/樓宇業主批註)
臨時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註冊事宜 獲提名的獲授權簽署人(AS) 的經驗證明 (以輔證文件自行證明)
臨時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註冊事宜 獲提名的獲授權簽署人(AS)的經驗批註 (商會/工會批註)
臨時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註冊事宜 獲提名的獲授權簽署人(AS) 的經驗證明 (以宣誓自行證明)
臨時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註冊事宜 獲提名的獲授權簽署人(AS)的經驗批註 (合資格人員批註)
技術董事就定罪/紀律處分/被禁止競投公共工程記錄所作的聲明
獲提名為技術董事的人士的資格及經驗確認聲明
臨時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註冊事宜 獲提名的技術董事(TD)的經驗批註 (僱主/樓宇業主批註)
臨時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註冊事宜 獲提名的技術董事(TD) 的經驗證明(以輔證文件自行證明)
臨時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註冊事宜 獲提名的技術董事(TD)的經驗批註 (商會/工會批註)
臨時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註冊事宜 獲提名的技術董事(TD) 的經驗證明 (以宣誓自行證明)
臨時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註冊事宜 獲提名的技術董事(TD)的經驗批註 (合資格人員批註)
遞交指明表格BA25F的核對表
註(1): 以上的屋宇署標準表格RR-12B至RR-16B, RR-12C至RR-16C 及 屋宇署核對表 CL-BA25F 為2011年4月的新版本。如欲使用2009年12月的舊版本可按此。舊版本仍可使用至2011年12月。
臨時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申請須知
(申請須知內的申請文件要求以屋宇署的最新要求為準)
修訂日期: 2011年 9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