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間房前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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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想將住宅單位分間成三個獨立單元出租,我可否用磚牆作間隔,然後於單元內加裝廁所及廚房?

答:你最好不要隨便這樣做。將一個大單位劃分成幾個細單位容易抵觸法例,而且大廈公契通常有明確規定,禁止將單位分割。

這類俗稱「劏房」的分間房抵觸【建築物條例】的情況,包括加建分隔牆及用作平整地台的混凝土會令結構負荷過重;逃生路徑和防火分隔未達安全標準等。此外,胡亂加建或埋於加厚地台下的渠管容易出現滲漏,又難於維修,造成滋擾及影響居住衞生。除非你先聘請認可人士詳細研究才可以避免抵觸法例。

如分割單位出現下列問題,屋宇署會採取即時執法行動:

(i) 造成嚴重危險或環境滋擾的欠善排水工程;

(ii)樓宇失修;

(iii)使結構超荷載的加建間隔或加高樓板;或

(iv)對樓宇逃生途徑造成負面影響。

當屋宇署發現分間單位抵觸【建築物條例】時,可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業主若不履行清拆令,最高刑罰為監禁一年及罰款二十萬元;另不遵從命令期間,另加每日罰款二萬元。

未經批准的分間房亦有可能抵觸其他法例,屋宇署呼籲市民,不要隨意分間單位。如有疑問,可致電本署熱線 2626 1616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