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貯物櫃安裝前須申請
**********************



問:我最近收到屋宇署的信,要求我清拆在天台的貯物櫃。但該貯物櫃並非用來住人,只是用作貯存雜物。而且售賣貯物櫃的店員聲稱,安裝這類貯物櫃無須向政府申請,不明為何現時又被當局要求清拆?

答:近年流行在天台或空地上放置一些預製貯物櫃,此類貯物櫃的體積比較龐大,甚至可以隨時改裝成小型居室。所以市民計劃購置這類「貯物櫃」時,必須要留意有可能抵觸《建築物條例》。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若在樓宇的主天台、平台、天井或屋外搭建預製的構築物,包括活動屋和大型的貯物櫃,須先取得屋宇署的批准,否則可能被視為違例建築物。這些預製的構築物會增加樓面面積及增加樓宇的負荷,亦可能不符合《建築物條例》有關大廈採光、通風及走火通道等的規定。因此,須先聘請認可人士向建築事務監督呈交圖則,獲批准後方可動工。

不過,若貯物櫃符合下列的四點,屋宇署不會或暫緩採取執法行動:


事實上,當屋宇署發現座落於天台及平台的預製搭建物超越上述標準尺度時,可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根據現行《建築物條例》,業主若不履行清拆令,最高刑罰為監禁一年及罰款二十萬元;並在不遵從命令期間,另加每日罰款二萬元。


屋宇署呼籲市民,如欲安裝這類大型貯物櫃,不能只參考產品的推銷資料。如有疑問,可致電本署熱線2626 1616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