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需負責維修業權範圍內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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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最近收到屋宇署發出的維修令,就屋苑範圍內一些公用地方進行維修。其實業主是否需要負責整個物業範圍的維修?業主有何方法可以確定屋苑的業權範圍?

答: 私人樓宇業主除需要負擔其名下物業的維修保養責任之外,其物業範圍內公用地方之維修管理責任,亦須由所有業主共同承擔。例如在個別物業範圍內若發現有僭建物或失修情況,清拆僭建或將失修情況糾正的責任是落在個別物業的業主身上。如僭建物或失修情況在於物業的公用地方,責任便須由所有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承擔。

要知道大廈業權範圍,最直接的方法是查看地契;土地註冊處儲存私人物業的地契,地契文件內列明土地界線及業權範圍等,市民繳付費用後,可以查閱及複印這些文件。

其次,所有私人發展的物業,均必須事先向屋宇署申請審批建築圖則。核准建築圖則上有展示地界範圍及與其相連之街道資料等。市民可前往屋宇署的樓宇資訊中心,查閱香港私人樓宇核准建築圖則和相關文件。使用這項服務,可在屋宇署網頁 www.bd.gov.hk 下載申請表格,也可致電2626 1616,透過傳真或到屋宇署樓宇資訊中心索取申請表格。市民填妥表格後,可透過郵寄、電子郵件、傳真或到樓宇資訊中心遞交。

此外,天台或大廈外牆的業權及維修責任誰屬,經常都會引起糾紛。市民亦可以透過土地註冊處查閱物業的業權資料及大廈公契,以了解維修責任的問題。

一般情況下,新業主買入物業時,會獲得屋契及大廈公契,如不熟識這些法律文件內容,可以諮詢律師意見,而民政事務總署的大廈管理資源中心,亦可提供免費的法律指導服務。